星期二, 7月 28, 2009

就kiki屋事件之我見~

簡言之《得罪鄉民還想跑》觸犯網民禁忌─恃強凌弱,危害言論自由的下場就是如此~
現在媒體壟斷閱聴大眾的時代快要過去了,繼之而起的,是《砍得掉區區一個小小鄉民的留言沒關係,但我們有千千萬萬的鄉民會前仆後繼灌爆你!》的網路力量。
這場好戲落幕時,就是網胞們揚眉吐氣的日子~我們接著看下去!

http://www.mobile01.com/topicdetail.php?f=37&t=1155235&r=2&last=13626091 (KIKI屋事件懶人包-加映放送中)
http://alex6609.pixnet.net/blog/post/25433549 (KIKI屋事件之懶人包之PARTII)
http://www.mobile01.com/topicdetail.php?f=37&t=1161038&p=1 (KIKI屋事件之懶人包PARTIII-網友創意攻略)
http://www.wretch.cc/blog/gigiiigg/7562732 (KIKI屋事件之老闆娘聲明稿(限時限量供應,以速刪不利己之留言,聞名於無名))
http://www.wretch.cc/blog/sue667368/721526 (KIKI屋事件之力挺到底之正義人士(手腳要快,要不然又關了)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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